中文简体 中文繁体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目录栏目
开发区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约谈会
2017-08-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1-02_B/2017-0814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8-14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强化“十二条”措施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8月9日上午,开发区消防大队组织召开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约谈会,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总队《关于强化“十二条”措施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印发了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大跨度建筑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签订了两项责任书,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并深入分析了当前辖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对进一步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两起火灾事故,充分说明全区火灾防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火灾风险依然很高,只要稍有疏忽和麻痹,大火就有可能发生。各社会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社会单位是防范火灾的主体,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和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在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采取更加严密的工作措施,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并逐项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安保工作目标。主要是以下几项工作:1、进行再强调再推进。本周,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对本次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同时要落实责任,特别是各岗位责任要落实清楚。2、立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第一时间整改火灾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单位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更要查细查实。3、尽快办理消防相关手续。通过核查,当前我区10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仅有56家办理了消防相关手续,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尽快整改单位火灾隐患,相关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督促单位相关人员办理消防手续。确实因缺少土地指标不全、缺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能办理消防手续的,应在整改火灾隐患的同时主动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办理。4、开展一次“六加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和演练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处置。5、落实死看硬守。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放心”单位,要主动关停,也可对一些不放心的生产工段,局部使用的场所进行关停;确实无法关停的,必须落实死看硬守措施;尚未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区域,要成立专门巡防小组,不间断巡防巡查,确保安全。6、强化值班值守。会后,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轮流带班制度,组建专门队伍开展不间断检查巡查,特别是要加大夜间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后巡查频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其他单位也要加强值班。7、集中消防宣传教育。会后,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通过单位内部宣传栏挂横幅、贴公告、闭路电视、楼宇视频等宣传防灭火知识。要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员工掌握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8、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实战化运行,配齐消防器材,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区域联防组织要全部开展互查、互宣、互援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mobile.28365-365.com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38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