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8 08:42
市民来电投诉:
四平路伊丽莎白小区内电动车自助充电柱按照3元/度收费,且该充电柱属于物业管理,现物业擅自将充电柱向外承包,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物业收回充电柱管理权,降低充电收费。
经贸发展局回复:
经调查,该充电设施是对二轮或三轮电动车进行充电使用,该收费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且在市场价格调整范围内。已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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