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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02-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1-02_H/2018-0222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2-14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触电、溺水等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非常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亟需加强。各街道要以习近平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所辖区域内所有企业(大园企业和小园企业)安全监管,形成“一企一册”、“一街道一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提高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监管领域的直接责任人,站所负责人为监管领域的具体责任人;工作区书记、主任为所辖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工作区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村居(社区)书记、主任为本区域的直接责任人,村(居)两委成员为具体责任人。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充分发挥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协调和指导效能。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设,明确各工作区、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的属地责任,组建村(居)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相应明确安全生产网格员和协管员。

3、明确街道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文件形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街道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培训教育;街道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依法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健立全覆盖、无遗漏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区和村居要建立辖区内企业监管台账,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各工作区、村居督促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把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与自我评估,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主动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制度、定期抽查制度。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由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还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各街道要按照上级对基层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要严格选人标准,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要将安全生产机构、场所、人员、编制和设备等按照标准配备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专人负责、独立办公、人员装备满足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需求。对于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满三年,且成绩优秀的基层工作人员,要优先提拔重用。

(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辖区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根据本地区特点、企业类型、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等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做好分级实施的工作安排,合理分配任务,逐级负责落实,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的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应急物资及应急措施,并针对区域性安全隐患每年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促进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大幅提升。

三、健全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为建立完善督导考核长效机制,将街道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岗位目标考核。街道也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工作区和村居的年度考核,每年底,开发区将抽查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对辖区工作区村居督导考核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各街道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负责人自处分决定之日起1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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