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区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河道等 行业区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10-12389;举报信箱:北京市邮箱19001号邮箱;举报网站:www.12389.com。
2、山东省举报电话:0531-85121600;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山东省打黑办;电子邮箱:shce_gatyzzfzzczb@shandong.cn。
3、临沂市举报电话:0539-8102378;邮寄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号临沂市公安局;电子邮箱:lyshec@126.com。
4、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电话:0539-8102445;邮寄地址:临沂市经济及开发区温州路7号经济区公安分局;电子邮箱:lyjjqfjxzdd@sina.com。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于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区上下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办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