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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制度 | ||||||||||||||||||||||||||||||||||||
2017-02-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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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 2.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3.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工作内容 1、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明确政务公开新要求,以及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牵头组织各个部门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公开属性。 2、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对扩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3、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及时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并及时上传政务公开内容。 4、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5、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的,应当主动公开。 6、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对政务公开新要求、重点内容理解透彻,认真查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扩展。 2、及时部署,快速上传。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及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准确传达新要求、新内容,快速上传各个部门上交的政务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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