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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决策跟踪性报道制度
2017-03-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1-02_H/2018-011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3-30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为加强重大决策跟踪性宣传报道工作管理,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为开发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调整;党建、纪检方面的重大事项;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要点的确定等,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二、重大决策跟踪性报道的方式

跟踪性报道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访谈、接受媒体采访、邀请媒体专访、媒体专题报道等。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重大政策的解读、重要活动、会议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有关领导主持,由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开发区管委会自主新闻发布会、座谈会

一般性活动、会议等,召开媒体座谈会与自主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或自主新闻发布会由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主持及宣布。

(三)其他方式

1、以人防办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的讲话或文章。

3、在报纸和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辟专栏发表新闻报道,介绍重大决策的进展、阶段总结、典型经验、工作成就等。

4、邀请记者到现场采访典型事件、先进人物等。

(四)跟踪报道的审批

1、重大决策的发布、媒体访谈,由管委会领导审定。

2、新闻发布活动,由宣传部与各单位商议,报分管领导批准。

3、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的,经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进行。

4、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5、一般性跟踪报道活动,由宣传部负责。

三、跟踪性报道的组织

(一)管委会办公室统筹管理重大决策跟踪性报道工作,包括通知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采访,宣传部负责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重大决策内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协助负责跟踪性报道。

(二)协助负责跟踪性报道的单位,应当准备并提供相关的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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