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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03-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1-02_B/2018-0301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3-01
 文  号  临经开管办发〔2018〕10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为重点,以着力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扎实做好政务值班工作

(一)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值守到位、联络畅通、运转高效。精心组织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公安、社会事业、建设、安监、农林水务、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教育、交通运输等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部门以及其它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单位要强化值班力量建设,加强协调配合,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应对有力。

(二)强化值班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值班标准化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引导各级各部门不断提升值守应急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构建岗位职责明确、值班保障有力、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到位的值班工作格局。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三)严格落实领导同志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有关规程办理请假报备工作,严把报送质量,细化操作流程,确保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着力提升信息报告水平

(一)提高信息报告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告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第一时间获取信息、核实信息、报告信息能力,确保重要敏感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公安、社会事业、建设、安监、农林水务、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教育、交通运输、宣传、信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接触现场早、覆盖面广等优势,加强重要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发挥“临沂应急云平台”在信息报告方面的优势,着力提升信息报告能力。依托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严肃信息报告工作纪律,对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信息、重要敏感信息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问题,依法依纪处理。

(二)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研究分析,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信息处理流程,提高报告时效。积极推进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创新形式,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以及事故、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夯实基层信息报告工作基础。

(三)及时报告重要敏感信息。严格按照紧急敏感信息报告规定要求,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分析研判,防止出现紧急敏感信息漏报迟报。事发地所属街道及有关部门接到要求核报的信息,要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核实,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三、切实强化应急预警和处置

(一)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大力推动全区应急预案建设,重点加快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各产业中心和中小学校,重点企业等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97%以上。按照《临沂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明确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的责任主体和时限,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不断提高预警防范水平。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提醒有关方面做好应对准备、采取预警期的措施或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分批次轮训,确保应急管理人员“懂预警、会监测、能上报”,同时做好防震减灾助理员、灾情速报员的确认和信息登记工作。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铁路、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

(三)加快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快整合应急资源和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资源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救援反应速度和技战术水平,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实施突发事件应对联席会商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应对处置方案,并及时对外发布事件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

四、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规范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足配强专兼职人员,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完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强化职能,做好各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继续抓好应急示范点建设,在街道、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规范提升活动,鼓励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稳妥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应用。对指挥平台进行提升优化,改善音视频调度效果,实现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调度指挥。依托全市视频会议整合工作,促进视频调度系统向各部门拓展。

(三)全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创新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思路,切实发挥街道派出所、联防队员、医务人员、民兵组织的作用,组建综合应急队伍;动员各村居委和企业,做好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联络沟通,强化协调联动,畅通联系渠道,提高综合应对和紧急处置的能力,构建统一高效、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应急救援体系。

(四)做好应急专家组服务协调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各类专家组成员。健全完善各类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适时组织专家组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灾后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五、加强应急管理宣教指导

(一)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各产业中心和中小学校,重点企业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教,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预案等知识,推动应急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新闻媒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等知识的公益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的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不准上岗。举办“减灾日、消防日”“安全月”等活动,把应急管理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应急培训力度。把应急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优化配置培训资源,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驾驭风险本领。

(三)加强应急管理指导考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各产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研究探索全区应急管理考核机制。对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工作被动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一次性扣完年度应急管理全部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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