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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04-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3-30/2018-0412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4-12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组织部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为切实做好2018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8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4月22日(9:00-12:00,
  14:00-17:00),23日(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4月23日17:00。
  人员递补时间:4月24日-26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4月22日-23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人员缴费时间:4月24日-26日(9:00-12:00,14:00-17:00)。
  (二)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5、《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
  3、应聘岗位要求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材料应说明服务起止年限,考核结果要明确到年度。
  2、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服务证、军官证、结婚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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