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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02-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1-02_H/2018-0206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2-01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加强开发区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合现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临沂市区东南部,总面积223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办事处,116个行政村,人口26万,其中常住人口20万。2017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达到21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0.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3.3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3万元。

(二)居民健康水平

2017年,全区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6.2‰、0/10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08岁;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78.70/10万、报告死亡率0/10万、病死率0%。报告发病率较高的病种依次为:肝炎、肺结核、梅毒、艾滋病和猩红热。

(三)医疗卫生机构现状

1.医疗卫生机构。全区共有区级公立医疗机构1处,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各1处,街道卫生院3个,村卫生室62个,企业、学校医务室及个体诊所32处。全区共有卫生服务人员969人。

2.床位。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850张,其中,市办区代管康复中心190张,区级综合医院550张,街道卫生院110张。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4.25张,其中,每千人口综合医院床位2.12张。

3.人员。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为9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3人,执业(助理)医师352人,执业护士数为33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综合医院49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34人,注册护士261人。全区每千人口卫生人员数为3.73人,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医师数为1.76人;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为1.67人,每千人口护士数1.28人。

4.医疗机构房屋建筑面积。全区政府办医疗机构房屋建筑面积5.55万平米,业务用房面积4.76万平米。其中,综合医院分别为4万平米、3.8万平米。

5.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区共有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2家,卫生技术人员12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6人,注册护士57人;床位0张。

(四)医疗服务数量

1.门诊服务。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168.95万,其中,综合医院23.65万人次,街道卫生院18.62万人次,村卫生室126.68万人次。

2.住院服务。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入院总人数为1.9万人,其中,综合医院1.79万人,街道卫生院0.11万人;出院1.86万人,其中,综合医院1.75万人,街道卫生院0.11万人。

3.床位利用情况。2017年,全区病床使用率为57%,其中,综合医院70.33%,街道卫生院52.4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4天,其中,综合医院为8.5天,街道卫生院9.6天。

4.医生人均工作量。2017年,全区医师人均每日负担诊疗人次数为21人次,住院床日为40764天,其中,综合医院分别为3人次、147472天。

(五)存在的问题

1.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资源(病床4.25张、医师1.76人、护士1.67人),距2020年开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规划主要指标(每千常住人口病床5.30张、执业(助理)医师1.97人、注册护士2.47人)存在较大差距;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科室设置不健全,梅埠醋庄片区村级合格医务人员严重不足;个别街道卫生院、卫生室房屋陈旧老化,用房面积不足;现有设备陈旧老化,多年未添置更新辅助检查及运行保障设备,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开发区卫生事业发展瓶颈。

2.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做为区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综合医院服务基础较好,院前急救、妇产科、儿童、传染病、心血管病、精神卫生、耳鼻喉等专科相对缺乏,无护理院,康复医院功能服务相对薄弱等因素难以有效满足生物医学模式转变的要求,以及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因素产生的医养结合的服务需求。医院功能和服务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分级诊疗、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尚未形成,区级医院的内涵建设,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3.中西医发展不平衡。综合医院中医服务能力薄弱,街道卫生院国医堂建设及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卫生室中医药特色优势尚需进一步挖掘及发展。

4、卫生经费的投入不均衡:政府对卫生领域投入虽然逐年有所增加,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较少,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及能力整体下降。

二、设置规划

(一)基本原则

1.科学布局原则。立足开发区人口、地域和医疗服务需求现状,统筹城乡,促进均衡,协调发展。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除公益性强或属于公共卫生体系范畴内的医院,政府不再新建其他类型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点加强儿科、妇产、心血管、精神卫生、血液透析、肿瘤、传染病、康复医疗、中医等领域的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街道、社区等薄弱环节。

2、协调发展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院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合理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有一定规模、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3、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中西医并重原则。统筹中西医协调发展,增强医疗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等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建设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基本满足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5、整体效益原则。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相协调、功能互补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整体功能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

1.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通过合理规划和有效实施,调整优化现有医疗资源,以区级医院为主体、以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康复、护理、老年病等特色专科以及特需医疗服务机构,努力构建目标明确、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

2.结构布局更加优化。构建以区级医院为枢纽、区街联合、村居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联体建设,形成初诊在基层、按需进医院、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3.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区级医疗机构作为区域医疗中心,主要承担急危重病症救治、医学科研、教学等任务,提供同质化医疗服务。区级医院作为区域内医疗服务的枢纽,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任务。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等。

4.建设标准更加完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印发的综合医院、街道卫生院等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进行标准化建设,逐步达到相应的标准化水平,促进医院内涵建设,保证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医院水平和服务效率。2020年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5.医疗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实施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建设、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和“千名专家援基层、万名主治进乡村(社区)”活动等,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4类机构门诊疗人次占当地门诊疗人次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开发区区域内3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规范开展。

6.医疗服务更加优质。深入开展“五好一满意”、“我服务、我承诺”活动,严格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巩固并深化预约诊疗、优质护理、节假日门诊、先诊疗后付费等惠民便民服务措施,着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医疗机构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持续改进患者就医体验。坚持以德为先,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亲连心、三严三实活动,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实施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具体规划

本规划涉及的医疗资源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资源。

1.机构设置

(1)综合医院

①二级综合医院

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政府办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再新建政府办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基础上,以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价廉的医疗服务为目标,至2020年前,力争创建成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②一级综合医院

公办或社会办新建桃花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原醋庄片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保科,整合组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开发区区域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职能;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2)专科医院

①中医医院

不再增设公立中医医院,依托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科加强中医服务建设,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各街道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室和中药房,2020年底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建成体现中医特色的国医堂,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②社会办专科医院

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专科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高端医疗服务空间,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医疗美容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站)。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

2020年前,除新建桃花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迁建芝麻墩中心卫生院(芝麻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朝阳街道卫生院。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养老机构与卫生院医护、康复、中医药等医疗服务合作,推进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街道卫生院院医养中心项目建设。

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强化基层标准化建设,提升报务能力,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达75处,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诊所、门诊部根据需求设置。

③医务室、卫生室

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室,负责本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④门诊部、诊所

门诊部、诊所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根据人员资质、机构标准准入原则,不受数量限制,实行市场调解。

(4)急救中心(站)

依托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急救中心,设置1所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的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原则上每个急救分中心(站)覆盖人口为5万人左右。加强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5)其它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需求,整合现有资源,依托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或探索设置公办或社会办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专业机构,逐步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2.床位设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床位规模,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30张,其中医院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5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8张,其中市办医院0.66张,区办医院3.14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00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发展空间。

3.人员配备

着重增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提高床护比、提高医护比,增加公共卫生人员和全科医生数量。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9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47人,床护比达到1:0.4,医护比达到1:1.25。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83人,全科医生数达到每万常住人口2人。

三、组织实施

(一)加大规划执行力度。社会事业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合理配置资源,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行政审批局按规划权限设置审批医疗机构,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准入;行政执法局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宏观调控。社会事业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争取将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属地化管理。

(三)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社会事业局要坚持政府主导,协调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健全投入政策,提高投入效率,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四)做好监测评估工作。要建立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开展年度考核,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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