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2017-08-10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率,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6〕33号)、《临沂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临政办发〔2017〕2号)文件以及全国、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临沂市区东南部,总面积223平方公里,人口26万人,辖芝麻墩、梅家埠、朝阳3个街道办事处。2015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73.3亿元,增长1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6亿元,增长15%。 第二节 医疗卫生现状 “十二五”以来,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有医疗卫生机构98处,其中区级医院1处,市级康复中心1处(市办区级代管,床位190张,卫生技术人员110人,执业(助理)医师41人,注册护士31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4处(其中街道卫生院3处,一体化卫生室65处,个体诊所26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处。卫生技术人员741人(执业(助理)医师347人、注册护士394人),规划床位830张,实际开放床位580张。已基本建立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2010年至201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由1.5张、0.36人、0.34人上升至3.80张、1.23人、1.59人;总诊疗人次由18.2万人次增加到26.4万人次,年均增长45%;入院人数由0.75万人次增加到1.53万人次,年均增长104%。业务用房面积5.2万平方米,比2010年增长392%;拥有万元以上设备546台,总价值16769.68万元。区人民医院于2014年被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截止2015年,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57697份,电子建档率85%。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到5.09‰、0、1.31‰,婴儿死亡率略高于全市4.43‰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远低于全市6.41/10万、5.26‰的平均水平。传染病实现有效控制,重点传染病疫情平稳,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率280.59/10万,控制在全市较低水平。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均达到了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31%。 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2012年以来,重点加强中医药建设工作,在三家街道卫生院及13家卫生室建设了国医堂,2015年中医门急诊总诊疗人次由2010年0.21万人次增加到2.18万人次,增长923%;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比例由2010年的1%上升至23.5%。2014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定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布局不够合理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201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80张,低于全市5.02张的平均水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23人、注册护士数1.59人,低于全市1.69和1.97的平均水平。结构和分布不平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区级人民医院,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占全区的86%和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科室设置不健全,个别街道卫生院房屋陈旧老化,用房面积不足,空间小,现有设施设备简陋落后,多年基本未添置更新,发展滞后,服务能力亟需提高;新建社区、人口密集区缺少医疗卫生机构,如朝阳街道朝阳社区、梅家埠街道醋庄片区、芝麻墩街道皇山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空白点,影响了周边居民看病就医。 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2015年全区开放床位580张,执业(助理)医师347人、注册护士394人,医疗机构医护比、床护比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仅为0.2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仅为 0.19人,全区无精神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年龄老化,职称、学历偏低,出现结构化失衡,医护、医技人员匮乏,截止目前,三街道卫生院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只有88人,全科医生过少,医技人员中有放射资质的仅1人,影像资质的仅2人(其中一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由于人员的紧缺,导致相应的技术力量薄弱,街道卫生院功能大大弱化。全区卫生室现有乡医239人,每千服务人口0.91名,乡医人员的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村居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 与辖区服务人口需求相比,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妇幼保健技术人员配备匮乏,尚未健全专业公共卫生内部机构和运行机制,疾控中心检测检验能力不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设备、场所等因素制约了全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服务能力的提升。 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大规模、高水平、专业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少,护理、老年病、康复等专业化民办医院不足,医学影像、检验检查、消毒供应等社会办服务机构缺乏,尚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较突出 一是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公共卫生资源联通共享。二是因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匮乏、科室不健全、房屋陈旧、设备不足等原因导致全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远远滞后于其他县区,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医联体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三是医疗系统涉及多部门监管,部门之间协同性不够、权威性与约束性不足、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推进 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水平严重滞后,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主要依靠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发展,总体协同效果差。区级数据中心还未建立,尚未实现三级医疗机构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第四节形势与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 随着我区被国家列为产城融合示范区,面对人口加速集聚、人员流动等问题,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紧张,医疗卫生资源亟需科学合理布局。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转型加速,要求医疗卫生行业要加快由粗放式发展模式向专业化、精细化、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注重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有效供给。未来我区将紧紧围绕“医、药、食、养、游、住、健、智”八大产业方向,推动健康产业全面发展,加大医疗领域的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力度,持续引进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养老机构、人才和合作项目,打造优质的医养环境;在健康管理与促进上,积极引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以及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等大健康服务机构,不断丰富健康服务产品,以智慧医疗、健康养老和安宁疗护一体化等为方向,引进智慧医疗、健、健康智慧管理等服务产业基地和平台,打造健康信息产业链,创新健康服务业,形成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满足我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人民群众变化和增长的健康需求需要满足 老龄化加剧对康复、保健、老年护理、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要求。疾病谱发生了相应改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病率上升,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资源将更加短缺。群众健康观念逐渐转变,要求医疗卫生发展在疾病治疗的基础上,向重视预防、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健康促进等“治未病”方向转变。 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需提高 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形势严峻,防治任务日益繁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传染病、职业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的危险因素将长期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有效应对面临巨大挑战。 “互联网+”时代带来新机遇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资源共享和医患沟通提供了新的机遇。“十三五”期间,我区应加快建设涵盖全区人口健康数据,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的人口健康信息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目 标 以开发区“三区和五大高地”建设为统领,以“健康幸福高地”建设为目标,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以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为重点,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引导公立医院适度发展,鼓励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促进资源下沉,着力“强基层 补短板”优化资源布局,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构建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节 原 则 一、需求导向,科学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提升服务能级,加强内涵发展,改进薄弱环节,提高利用效率,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功能及布局。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分类指导,提高效能。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区、街道两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创新管理模式,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促进公平,提高效率。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优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第三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与资源配置标准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我区公立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区办医院、市办医院,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床位规模,重在调控公立医院不合理过快增长。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30张,其中医院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5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8张,其中市办医院0.66张,区办医院3.14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00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发展空间。 表1:2020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总体配置指标
人员配备 着重增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提高床护比、提高医护比,增加公共卫生人员和全科医生数量。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9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47人,床护比达到1:0.4,医护比达到1:1.25。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83人,全科医生数达到每万常住人口2人。 表2:2020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指标
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前,实现全员人口信息、基础资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区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深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远程医疗、分级诊疗、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医疗健康业务应用。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和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应用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加强信息衔接、互联互通,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服务。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 大型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控,严禁公立医院超常规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运用。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引导和支持,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着力打造以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支撑、以临床重点专科为重点,具有经济区特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层次医疗服务体系。注重中医药科技创新,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使用。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十三五”期间,以打造“健康开发区”为中心,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区、街道两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创新管理模式,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完善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健康开发区”建设。
第一节 医院 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治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区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全区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十三五期间区级医院要争创三级综合医院。 (二)机构设置。 在全区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已建设1个集医疗保健、妇幼保健、中医药、计划生育四位于一体的区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2017年启动区人民医院的二期工程建设,发展重点专科建设。 (三)床位配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区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到2020年建设成为1000张床位规模。 (四)人员配备。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加强急诊、儿科、产科、中医、精神科医师和药师等紧缺医疗技术人员培养。 表3:2020年区级人民医院资源配置指标
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底,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发展空间,同时,也为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预留适当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鼓励社会资本向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投入。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注重提高社会办医质量。对所有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推行属地化管理,加强全行业监管,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急危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个体诊所等。 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街道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街道卫生院功能外,还应承担周边区域内一般街道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并着重强化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机构设置 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芝麻墩街道办好一所标准化中心卫生院,在梅家埠街道和朝阳街道各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街道卫生院,通过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一是2020年前完成梅家埠街道醋庄片区桃花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二是结合当前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现状,打破基层医疗机构现有的设施陈旧、设备不足等制约发展“瓶颈”,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体制和机制,促进街道卫生院和社区、村居卫生室的健康发展,解决现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下全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需求。 根据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按照2000-4000人的服务人口设置一所标准化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原则上应配有2-4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结合本区实际,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规范提升各村居卫生室能力和服务水平,对不符合房屋、场地、布局建设标准的卫生室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 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稳定在0.87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严格控制在99张以下。 人员配备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街道卫生院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1.5名人员编制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低于总编制90%,用于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的编制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20%、20%、10%。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生。在社区、村居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5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表4: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指标
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区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转变发展理念,由传统的“人群疾病预防控制为目标”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转向“全程健康管理为导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将分散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整合为一体,发挥整体效益。建立公共卫生大学科,构建公共卫生大数据,提升利用、分析大数据的技能,提高监测、预测、预警、处置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实施全程健康管理工程。 机构设置 结合全区服务人口实际,依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的原则,原则上我区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于2020年前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皮肤病、结核病防治及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等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区级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由区级医院和街道卫生院为妇女儿童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等;区级以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由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信息收集和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深化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推进基层卫计网络建设,整合村级卫生室、计生服务室和计生协会,融合职能,促进工作转型发展;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不断加强人员和力量,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人员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区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区域人口1.0/万人的比例配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编办发〔2016〕5号)标准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承担精神卫生机构任务的疾控中心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全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每10万人口3.8名以上,各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有资质的的专职或兼职精神科医师。
第五章人才培养和使用
第一节人才培养 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开展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扩充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实施优惠政策吸引卫生人才从事公共卫生事业。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确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保障人员队伍稳定性。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吸引和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建设和管理,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增强全科医生队伍,提高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岗位聘用、教育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 通过政策引导、经济补贴,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实施以科研项目带动人才培养战略,强化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通过学历提升、专业调整、订单培养、人才引进的措施,大力加大和引进护理、儿科、康复、精神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 第二节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修改为人员控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六章 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坚持基本医疗公益性,明确政府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保障政府卫生投入。进一步鼓励多元化办医。坚持放宽政策、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一放两严”原则,采取社办公助等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上规模、专业化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健康服务业和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养老、儿童、护理等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开展公立医院内涵提升,在维护公益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方面的骨干作用。深入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法人治理等各项改革。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建立高效政府办医体制,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由专业评价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对公立医院开展综合评价。 三、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以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为目标,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约束激励,建立不同层级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2020 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持续开展“卫生强基工程”,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制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房屋、人员编制等问题,强化村卫生室、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每个街道或区域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起,区安排一定预算资金,通过基本建设、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手段逐步更新提升现有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力量,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巩固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专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整体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人群覆盖率。增选中医优势病种试点数量,扩大试点范围,持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大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普及预防保健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推进“健康山东”行动,积极开展全区居民健康素养干预活动,到2020年,力争建成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实施以妇女儿童、老年人为重点的关爱行动,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老年人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居家护理以及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转变。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妥善解决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适时启动“健康开发区”城市建设。 第七章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和实施本规划,确定本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调整原则和工作重点,统一规划和布局全区卫生资源。合理确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列入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强化卫生事业宏观调控。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拟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城乡规划,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市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备案同意。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公立医院市卫计委将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政策,开展相应指导和评价,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