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临经开市监处字[2018] 14 号
临沂市京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经营药品案
违反《药品管理法》经营药品
1、停业整顿,2、罚款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
临沂市京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713003492769740
范娜
一、责令停业整顿;二、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2018.6.13
主动履行,十五日
当事人如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无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