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中文繁体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目录栏目
关于印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1-02_H/2017-0717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7-11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1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92号)和临沂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临综治办〔2013〕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开发区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规范办园行为为基础,突出安全前置,落实依法办园。通过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全区所有幼儿园校舍和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保配备等达到办园要求;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危害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幼儿园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幼儿园发展有效监管和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治理的原则,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一)对已具备办园条件的,由教育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发放《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二)对基本具备办园条件的,在安全有保证的前提下,由教育局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通过整改达标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发放《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

(三)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自7月12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期80天,共分四个阶段。

1. 宣传发动阶段(7月12日至7月15日)

成立开发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和任务。通过发放《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无证幼儿园的隐患,形成共同抵制无证幼儿园的良好氛围。

2. 调查摸底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管委会统一部署,教育局会同各街道及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卫计局、建设局、城管局等部门,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临沂市幼儿园管理基本规范评估标准》等要求,分好、中、差三类进行排序、登记建档,并向社会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无一遗漏。

好:即具备办园条件标准、管理基本规范的幼儿园。

中:即基本符合办园条件,安全有保证,提出限期整改能够达到办园条件标准的,并能做到规范管理的幼儿园。

差: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在居民楼单元房、车库、活动板房、家庭院落内等办园的,安全意识差,整改力度小或拒不整改的,需要予以取缔的幼儿园。

3. 分类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在全面排查摸底,逐一核实的基础上,对无证幼儿园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好”类的幼儿园,督促其按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对于“中”类的幼儿园,教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到位,暂缓登记注册;对于“差”类的幼儿园,教育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下达停办通知书,责令限期停办。

4. 联合执法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对已经下达停办通知书、应停未停的幼儿园,联合执法小组配合街道依法予以取缔,并对被取缔的幼儿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做好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到正规幼儿园入园。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及联合执法小组(见附件3)。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认真落实管理职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扎实开展。

2.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媒体、宣传车、《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清理整顿幼儿园对确保幼儿安全和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清理整顿幼儿园工作的认识,引导家长和举办者了解和支持清理整顿幼儿园工作,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 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建立各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分工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共治格局。

4. 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开发区管委会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严重影响进度的部门,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加强管理,注重长效。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准入、管理及退出机制。定期对安全保卫、园舍设施、教玩具配备、厨房配备、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接送幼儿车辆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各街道跟辖区内的村居、社区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开办幼儿园的有关程序,确保不再增加新的无证幼儿园。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mobile.28365-365.com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38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