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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处罚
2017-07-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8-17_E/2017-0713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7-13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项目名称: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处罚

实施依据(法律法规等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国务院令第43号)第三十二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实施对象:社会团体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话:0539-60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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