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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对非法以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2017-07-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432464-3-8-17_E/2017-0713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7-13
 文  号   发布机构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失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项目名称:对非法以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法律法规等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2月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四十条:“ 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并向社会公告。”

实施对象:非法以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单位

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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